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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都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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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大四的学生,马上要找工作了,我也不清楚现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担心自己找到工作后让企业白用工,我想问一下,关于试用期都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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