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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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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收费(处罚)
公开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主管
领导
承办
部门
承办部门
负 责 人
处理意见
备注
依据
标准
48
行政处罚
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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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林
营口市卫生监督所
孙赫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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