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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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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编号:2#—6#窗口电话:2956224)
  审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要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3、经过确定施工企业并签定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5、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已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7、已办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资金保函或证明;
  9、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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