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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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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编号:2#—6#窗口电话:2956224)
  审批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设计任务书;
  2、开工报告及建设项目所必需的资料文件;
  3、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
  4、设计资质证书;
  5、施工资质证书。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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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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