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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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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编号:2#—6#窗口电话:2956224)
  审批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审批要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符合城市规划布局要求;
  3、符合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要求;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符合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5、符合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要求。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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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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