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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办事指南
  来源:营口市编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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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号:GGFW0122  

    二、事项类别: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办理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  

    2.规范性文件:《营口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市政设施维修处  

    五、基本流程  

    1、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电话:2252255  

    2、工作人员电话受理,简单问题当即答复,复杂问题登记呈处领导批示后,转至相关科室、基层所、队办理。  

    3、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六、申请材料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的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自然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然日)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营口市市政设施维修处设施监察科任军;  

    联系方式:2252255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成福东路3号。  

    十三、监督途径  

    联系人:营口市公用事业局法规科汤和峰;  

    联系方式:38407001647379065@qq.com   

    十四、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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