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号:GGFW0122。
二、事项类别: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办理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
2.规范性文件:《营口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市政设施维修处
五、基本流程
1、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电话:2252255;
2、工作人员电话受理,简单问题当即答复,复杂问题登记呈处领导批示后,转至相关科室、基层所、队办理。
3、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六、申请材料
无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的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自然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然日)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营口市市政设施维修处设施监察科任军;
联系方式:2252255。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成福东路3号。
十三、监督途径
联系人:营口市公用事业局法规科汤和峰;
联系方式:3840700,1647379065@qq.com 。
十四、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