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号:GGFW0034
二、事项类别: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关于继续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的批复》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程科
五、基本流程
㈠ 受委托代理机构持项目审批核准单、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和相关手续办理招投标登记手续。
㈡ 预约开、评标场地,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代理发布招标公告前,与建设工程科预约开、评标时间、地点等。
2.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招标公告,由代理公司同步上传至建设工程科。
㈢ 延期开、评标时间
代理公司持延期补遗文件,办理延期手续,重新预订开、评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㈣ 取消
代理公司持相关说明及管理部门批准手续,办理取消开、评标场地等事宜。
㈤ 招标备案
开标结束后,受委托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受理项目的相关材料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科备案存档。材料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议审批书、资金证明的复印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标档案;招标备案表;中标通知书。
六、申请材料
发改委立项批复,招标公告。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㈠ 收费的依据:辽价函【2016】5号《关于继续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的批复》
㈡ 收费的标准:中标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中标价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0.8‰;中标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0.5‰。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以发改委或招标办公告发出之日当日办结。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丁先生
联系方式: 0417-2972506 邮箱:ykggzyjyzx@163.com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十三、监督途径
联系人:营口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张先生
联系方式:0417-2972522 邮箱:1141526016@qq.com
联系人:营口市发改委招投标和重点项目稽查办
联系电话:0417-2998370
联系人:营口市招标办 王先生
联系方式:0417-2616356
十四、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