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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所需文件材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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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窗口编号:64#—68# 电话:0417-2956255)
  审批项目: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所需文件材料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100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414号


 
市直各部门 国家各部委 国内各省政府 省内各市政府 中省直及其他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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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1023 邮 编:1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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