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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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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经济委员会
  (窗口编号:45# 窗口电话:0417-2956247)
  审批项目: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申请表;
  2、保留、种植植物项目(计划、规划)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4、保留、种植植物地点平面图;
  5、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保留种植植物协议书;
  6、法人代表(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现场查勘-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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