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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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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经济委员会
  (窗口编号:45# 窗口电话:0417-2956247)
  审批项目: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距电力设施500米爆破作业许可申请表;
  2、工程项目审批原件及复印件或开采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辽宁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方案;
  5、爆破地点平面图、《爆破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6、《安全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代表(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8、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个人)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爆破安全措施协议书(含安全措施详细说明)。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现场查勘-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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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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