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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来源:营口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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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服务对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办理机构: 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持所需材料到所属市(县)、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04172655376 

 

   办理地点:详见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办理地点 

  站前分局:站前区光华路北48 

  西市分局:西市区和宁里1 

  开发区公安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 

  老边分局:老边区平原路6 

  盖州市公安局:盖州市清河大街88 

  大石桥市公安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25 

  营口港公安局:鲅鱼圈区营口港1号门 

  滨海分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西500

 

  联系电话 

  站前分局:04173315116 

  西市分局:04174820891 

  开发区分局:04176248433 

  老边分局:04173906552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185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13129 

  滨海分局:041722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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