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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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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环境保护局
  (窗口编号:42#—43# 窗口电话:0417-2956245)
  审批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关于人员资质、运输工具、土地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4、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5、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故事应急救援措施。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科室审查—现场勘验—组织评审—领导签字—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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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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