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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环保设备认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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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经济委员会
  (窗口编号:45# 窗口电话:0417-2956247)
  审批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环保设备认定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及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许可复印件;
  4、资源综合利用或环保产品项目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5、环境评估报告;
  6、产品项目经济分析报告;
  7、原料供货协议合同;
  8、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9、产品说明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10、纳税登记复印件;
  11、产品现行技术标准。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上报-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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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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