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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进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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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环境保护局
  (窗口编号:42#—43# 窗口电话:0417-2956245)
  审批项目:固体废物进口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
  2、提交《进口废物环境风险报告书(表)》。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上报—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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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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