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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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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交通局
  (窗口编号:49#—56# 窗口电话:0417-2956250)
  审批项目: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审批要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
  2、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严禁桥上制动或变速;
  3、四级以下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准超限运输车辆通过;
  4、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加固、改造、护送等技术措施及修复损坏路产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勘测路线—联合审批—监督行驶
  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交通厅[2006]6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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