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企业办事 > 交通运输 > 正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打印网页 关闭
   
  营口市交通局
  (窗口编号:49#—56# 窗口电话:0417-2956250)
  审批项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审批要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客运经营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出租汽车客运条件:
  (1)有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要求的小型客车。
  (2)两年内无严重伤害他人劣迹的驾驶员。
  二、货运经营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知识考试合格。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条件: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现场勘察—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2-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市直各部门 国家各部委 国内各省政府 省内各市政府 中省直及其他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网址:www.jsxkry.com www.yingkou.net.cn
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1023 邮 编:115003
辽ICP备:05015497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