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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挖掘申请
  来源:营口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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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挖掘申请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办理机构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律依据: 《交通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办理程序: 持相关材料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办理 

 

   申报材料: 

  1、施工挖掘申请。 

  2、挖掘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资质。 

 

  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7:00 

  联系电话: 0417-2990099 

  投诉电话 0417-2990035 

  办理地点: 市府路南66 

  相关说明:  

  相关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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