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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营造、采伐、护堤、护岸、林木许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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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水利局
  (窗口编号:61#—62# 窗口电话:0417-2956252)
  审批项目: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营造、采伐、护堤、护岸、林木许可
  审批要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江河防洪整治规划;
  2、不影响行洪;
  3、对堤岸具有保护作用。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上报—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审核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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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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