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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审核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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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文化局
  (窗口编号:38#—39# 窗口电话:0417-2956243)
  审批项目: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审核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报纸出版申请表》;
  2、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3、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5、报纸出版单位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报纸出版单位的章程;
  7、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8、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上报—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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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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