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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核发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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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
(窗口编号:18#—21#  窗口电话:0417-2956232)
 
审批项目: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核发
审批要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单位介绍信。                                  
注: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凭身份证直接申办。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市直各部门 国家各部委 国内各省政府 省内各市政府 中省直及其他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中国营口  
网址:www.jsxkry.com www.yingkou.net.cn
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1023 邮 编:1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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