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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通行证申请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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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出入境通行证申请

  服务对象:临时到营口的港澳居民

  办理机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程序: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领表-填表-交表(需要采集现场人像、指纹、个人签名)-领回执-缴费-领证

 

  申报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4×33mm、背景为白色)的《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能够确认本人港澳身份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每证(一次有效)20元。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中午不休息) 周六: 9:00-15:00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联系电话:0417-2655246

  投诉电话:0417-2655392

  办理地点: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相关说明:

  相关材料下载:

   



c3582574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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