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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员户口落户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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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事项名称:投资人员户口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2】1号)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

  3.投资兴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投资兴办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5.申请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验资金报告书

  7.投资凭证

  8.完税凭证

  9.结婚证

  10.申请人居住房处所的房产证

 

  收费标准依据: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滨海分局:0417-22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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