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项名称:投资人员户口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2】1号)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
3.投资兴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投资兴办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5.申请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验资金报告书
7.投资凭证
8.完税凭证
9.结婚证
10.申请人居住房处所的房产证
收费标准依据:无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滨海分局:0417-225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