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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转业军人落户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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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退伍转业军人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办理

 

  申报材料:

  1.民政部门或军转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2.持有军人退伍证

  3.退伍军人居住房屋的房产证

  4.入伍前户口为外地的要提供原籍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依据:

  承诺时限: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开发区公安局:0417-6258581

  滨海分局:0417-22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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