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变更民族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籍派出所出具)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自愿更改民族的证明信
5、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6、派出所相关说明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无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开发区公安局:0417-6258581
滨海分局:0417-22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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