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二、审批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具体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
三、提交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广告样件需粘贴在指定位置并盖骑缝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可附光盘)。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全部材料齐全)20日内,需有关专家审查的延长10日。
五、办理流程及联系电话
拟申请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受理,并进行材料审核——审查合格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建立医疗广告发布审查登记——公示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部门。 咨询电话:2956263
申请受理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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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证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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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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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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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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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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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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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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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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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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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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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位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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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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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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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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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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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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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时长
(影视、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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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秒
广播: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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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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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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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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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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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见申办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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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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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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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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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医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页码:2-1)
申请受理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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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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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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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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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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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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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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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媒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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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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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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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视、广播广告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6、表格内容要求打印,除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7、现场提交材料受理后,请将申请表及样件表电子版发至yk2956244@126.com(或现场提供电子版)。
(页码:2-2)
填表说明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1、申请表中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等内容的填写应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其中法人(负责人)不是一个人的,两个人名及身份证号码都要填写;地址详细到地级市地名,如:站前区*****,填写营口市站前区*****;床位数不填写牙椅及观察床数;诊疗科目详细到二级科目,按照标准填写,可参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号)等文件。
2、校验有效期起始日期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校验时间一致,终止日期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填写,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规定,校验有效期分一年和三年两种。
3、接诊时间:填写具体接诊时间,如**点到**点或24小时。
4、发布媒体类别:在拟发布的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5、广告时长:影视时长和广播时长应分别填写,如有多个影视样件或广播样件,也应分别填写相应时长。
6、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应根据申请者情况如实填写。
7、法人代表签名要求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手签,盖章或打印无效。
8、申请受理号、申请日期由审查人员填写。
(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1、医疗机构情况:应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2、拟发布媒体种类:在拟发布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3、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必须黏贴不可直接打印;多个样件不可重叠粘贴,加盖骑缝章;每个样件均须注明拟发布媒体类别,如同一媒体有多个样件,应注明××样件1、××样件2,依次类推。
4、申请受理号、申请日期由审查人员填写。
(三)医疗广告样件内容
1、医疗广告样件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其中前6项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及《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内容一致,诊疗科目详细到二级科目,按照标准填写。
2、所有样件都应注明医疗广告审批文号所在的位置,即在样件显著位置注明“营卫医广字()第××号字样,影视样件注明“营卫医广字()第××号(在屏幕右上角)”,字体大小应是大于广告内容的最小字体。
3、影视样件应详细注明背景画面、字幕、配音、背景音乐、时长等相关内容,背景音乐需注明所用音乐曲名。
4、广告样件中不得出现与医院内容相关画面,如医院背景、候诊室、仪器设备、医生、护士及其他人物形象;不得出现英文、拼音或其他语言文字,不得出现乘车路线;不得出现健康热线、康复热线等字样。
注:所提交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表格内容中文不得小于宋体五号字;样件内容中文不得小于宋体五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0号字;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 1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当重新按程序提出审查申请,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医疗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