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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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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

  服务对象:申请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机构: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大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505号)

 

  办理程序: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承办者应持所需材料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所属市(县)、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大队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2、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承办者应持所需材料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所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持所需材料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4、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5、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7、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0417-2655323

  办理地点:详见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办理地点:

  市公安局:站前区中兴里9号

  站前分局:站前区光华路北48号

  西市分局:西市区和宁里1号

  开发区公安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

  老边分局:老边区平原路6号

  盖州市公安局:盖州市清河大街88号

  大石桥市公安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25号

  滨海分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西500米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417-2655323

  站前分局:0417-3315116

  西市分局:0417-4820891

  开发区分局:0417-6248433

  老边分局:0417-3906552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185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13129

  滨海分局:0417-2253009

 

    相关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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