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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办事指南
  来源:市编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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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标号:GGFW0007。

  二、事项类别:城乡建设。

  三、办理依据:

  《营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营政发[2013]14号)。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

  五、基本流程

  1.受理:

  (1)受理人将申报人的身份证和办理要件,作为 审核流程的依据,以备查询和存档。

  (2)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审核科室审核。

  2.审核:

  (1)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李巍确认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时候清晰有效;

  (2)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审批角色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3.批准发证:

  审核意见报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李杰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批准,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综合科霍雨萌在收到批准意见后,制作并发放营口市公租房使用证。

  六、申请材料

  1、营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

  3、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的依据:《营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收费标准:同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60%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李杰

  联系电话:2172385

  邮箱:ykfgb2172385@163.com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24-1-7号

  十三、监督途径

  联系人: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主任甄广益

  联系电话:2172266

  邮箱:ykfgb2172381@163.com

  十四、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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