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家属(配偶、子女)随迁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两级审批
申报材料:
1、落户人书面申请;
2、部队随军落户审批表;
3、部队同意家属随军报告表;
4、驻军部队现役军官与配偶的结婚证;
5、落户人身份证;
6、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的出生证;
7、驻军部队现役军官的军官证。
收费标准依据:无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滨海分局:0417-225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