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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家属(配偶、子女)随迁落户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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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家属(配偶、子女)随迁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两级审批

 

  申报材料:

  1、落户人书面申请;

  2、部队随军落户审批表;

  3、部队同意家属随军报告表;

  4、驻军部队现役军官与配偶的结婚证;

  5、落户人身份证;

  6、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的出生证;

  7、驻军部队现役军官的军官证。

 

  收费标准依据: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滨海分局:0417-22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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