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民姓氏变更
服务对象:公民姓氏发生变更
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辽司[2004]73号、公治[2006]304号、辽公治户[2006]51号、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所属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市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变更姓氏书面报告(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身份证的人)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1)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3)申请人未满18周岁需父母到公证处进行同意更改姓氏的公证
(4)申请人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5)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出家或还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派出所相关说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投诉电话:详见相关说明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相关说明:
市公安局:0417-2655399
站前分局:0417-3328719
西市分局:0417-4800466
老边分局:0417-3906515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010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30535
开发区公安局:0417-6258581
滨海分局:0417-225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