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的建议
总编号:1229 代表姓名:武显东 联系电话:13704970130
建议内容:
辽河三角洲湿地(营口俗称鸭舌岛)是我国最大的滨海河口湿地,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巨大的生态环境功能,对调节生态平衡,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经济活动过度开发,特别是油田的开发、公路和电线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区侵占,对湿地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构成了严重威胁。保护好辽河三角洲湿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对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迫在眉睫。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加大辽河三角洲湿地的保护力度,省人大常委会要把保护好辽河三角洲湿地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制定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条例。
二、建议省政府成立由营口和盘锦两市领导组成的三角洲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建立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制度,统筹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三、制定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规划。从长远保护做起,做好高起点规划,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规划论证。对水系治理、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大辽河沿岸护堤加固、道路、电力线路、管网等实行统一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科学界定,并有序保护和利用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区域,把辽河三角洲湿地打造成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和娱乐为一体的生态湿地。
四、全力做好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工作。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把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农村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与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序开发利用,造福人民和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