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 > 正文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张宝全 蒋丹妮 时间:2018-05-30
打印网页 关闭
   

  本报讯 记者张宝全 蒋丹妮报道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破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盖州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盖州市某龙头企业采购员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共计80多万元,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企业声誉。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主动联系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依法快捕快诉。

  2017年以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中走访企业66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召开座谈会23次,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共9个方面14个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针对企业提出的普法需求,组织专题讲座20次,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 此项活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有两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

  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今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以检察工作站为载体,全面征求建设职能部门、不同经济主体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排查检察工作在阻碍振兴发展、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以服务为名到企业“吃拿卡要”,介入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确保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盖州”建设。



 
市直各部门 国家各部委 国内各省政府 省内各市政府 中省直及其他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信息中心
网址:www.jsxkry.com 网站标识码:2108000046
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1023 邮 编:115003
辽ICP备:05015497   辽公网安备 210803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