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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属公立医院1-9月份医疗费用指标监测报告
  来源:市卫计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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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营卫发〔2016〕42号)要求,现将我市市属公立医院2017年1-9月份相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予以公布。

  一、重点监测指标解释

  本次发布的相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共涵盖8个指标。分别是: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及增幅、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人数住院率、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不含中药饮片)、平均住院日。其中: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及增幅指标用于反映市属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情况;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用于反映医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费用负担增长水平;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和人数住院率两项指标用于反映医院合理诊疗情况;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用于反映医院卫生材料消耗程度和管理水平;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用于反映医院药品费用水平和收入结构;平均住院日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

  二、重点监测指标分析

  2017年度我市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整体控制在13%以内。1-9月份,8家市属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平均为4.3%,低于去年同期4.1%;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21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4%;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923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2%,但比上半年环比下降2%;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为39.6%;平均住院日为13.26天。

  根据重点指标监测情况分析,一是市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幅继续呈下降趋势,基本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整体控制目标;二是患者在市属医院门诊就医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比上半年环比均有所下降;三是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下。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努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按照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大会精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公立医院是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危急重症、疑难病症救治的骨干,要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二是坚持破除以药补医。要将破除以药补医向纵深推进,要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腾出空间;三是坚持正确的激励导向。要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将公益性落实到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上。要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各医院要不断加强医院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水平。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继续做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各县(市)区要及时对区域和机构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收入结构、医疗服务效率等重点监测指标进行统计分析、综合排序。各医院要完善统计上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填报数据要与财务报表相一致,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



2017年市直医疗机构1—9月增幅对比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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