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委负责《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制定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包含6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包含2个方面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发展目标,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新的增长引擎,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第二部分是明确重点领域和培育路径。包含2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点领域,二是培育路径及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包含4个方面,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快政策动态调整,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四是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第四部分是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包含4个方面内容,一是改进新兴经济准入管理,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四是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第五部分是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包含4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二是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四是创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第六个方面是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包含5个方面内容。一是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二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三是建立优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机制,四是优化金融支持体系,五是做好统计调查。
《实施意见》包含多方面的根据营口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亮点政策:如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平台,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设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四十六证合一”改革,探索将更多的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落实《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集聚科技人才,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发明创造和产品创新等。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