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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营口市老龄办预算公开内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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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市老龄办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18年部门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0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3、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营口市老龄办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各单位和部门老龄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统计分析,掌握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老龄办为独立预算部门,下设事业单位(市老年活动中心),财务列支在市老龄办。 

  二、 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市老龄办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市老龄办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市老龄办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市老龄办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52018年市老龄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市老龄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8年市老龄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18年市老龄办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18年市老龄办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02018年市老龄办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以上内容详见公开表格。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19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6.6万元。总支出为28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5万元;项目支出100.6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支出6.6万元。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45.5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97.0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0.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11.5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3.7万元,公积金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定额部分0.84万元,福利费工会经费3.76万元。公用取暖费:5.1万元,交通费1.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9万元,其中特需费及生活补助支出0.28万元,电话费0.82万元,书报费0.47万元,伤残补助3.12万元,离退休采暖费补贴4.38万元,独生子女费0.06万元。 

  项目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4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的活动经费,临时工6人,临时工工资10.4万元,老年人特困、“三无”老年人保险费46万元,非税收入支出,6.6万元,用于老年活动中心水、电费。 

  全年预计支出经费为100.6元。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45.5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97.0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0.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11.5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3.7万元,公积金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定额部分0.84万元,福利费工会经费3.76万元。公用取暖费:5.1万元,交通费1.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9万元,其中特需费及生活补助支出0.28万元,电话费0.82万元,书报费0.47万元,伤残补助3.12万元,离退休采暖费补贴4.38万元,独生子女费0.06万元。 

  项目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4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的活动经费,临时工6人,临时工工资10.4万元,老年人特困、“三无”老年人保险费46万元,非税收入支出,6.6万元,用于老年活动中心水、电费。 

  全年预计支出经费为100.6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零万元 

  3、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1.2万元,2017年预算为1.2万元。由于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次数大幅度减少,维修和运行费用相比往年相应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2017年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市委统战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老龄办2018年公开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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