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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公正专项行动方案
为着力解决我市司法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问题,提升我市各级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以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一)解决司法公开问题。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解决司法公正问题。整治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乱象,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我市各级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依法处理各类经济案件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办案质效。
(三)解决司法公平问题。理顺法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法律规则在经济运行中定纷止争的作用,降低经济运行的阻力和成本,确保经济活动高效有序进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行动举措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营口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营口市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营委办发〔2015〕27号),严格杜绝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减少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和影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狠刹案件办理中的不正之风
重点围绕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涉及经济建设重大项目的司法案件,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点评查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错案、瑕疵案要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记入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责处理,落实办案责任制。同时通过案件评查和各政法机关申报的形式,总结一批体现司法公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品案件”,对办理“精品案件”的干警予以表彰奖励。
(三)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2016年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营检发〔2016〕15号),就该项工作开展试点。今年3月份市委政法委拟在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对该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落实推广。通过律师介入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充当群众利益代理人、群众呼声代言人的作法,督促信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扭转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惯式,教育引导上访群众依法按程序理性表达诉求,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四)建立完善人民群众评价司法活动的监督举措
根据《营口市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营委法〔2012〕19号)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市委政法委将重点对法院系统围绕“审判公开”中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上网、执行公开等方面;对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检务公开”中的检务听证制度、告知制度,当事人阅卷制度等方面;对公安机关重点围绕“警务公开”中的送达告知、治安罚款,律师提前介入、插手经济纠纷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人民群众评议政法工作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制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司法公正民意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向县(市)区主要领导和政法部门班子予以通报,要求有关政法部门作出说明,责令限期整改。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解决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并围绕执行指挥中心的运行建立一整套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制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失信“黑名单”制度的作用,推动“诚信营口”建设。督促合同依法履行,缩短经济纠纷化解周期,加速企业资金回笼,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确保经济活动高效运行,增强经济活力。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深入发动,群策群力。针对专项行动方案五项举措涵盖的工作和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科学研判,找准症结,积极应对,有所作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有关工作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公正司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一是查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及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现象对司法威信的损害和我市营商环境的破坏作用。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要使问题露出水面,不搞遮掩袒护,避重就轻。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二是具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具体工作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积极整改。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级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中存在的错误疏漏和瑕疵不足,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梳理,一条一条突破,该彻查的彻查,该整改的整改,该堵塞的堵塞,该匡正的匡正,该补救的补救,该处理的处理,通过专项行动肃清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和现象,使我市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建章立制。以“公正司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行有益探索,开展大胆尝试,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解决司法公开、公平、公正难题的长效工作机制。用专项行动促进制度建设,用制度建设巩固工作成果,通过行动使“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到每一名干警的心中,落实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在群众对每一件案件的认同中。
(三)总结验收阶段。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专项调研、专项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汇总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重点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的建章立制情况来衡量检验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开展抽查评比、经验交流活动,并广泛宣传,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各项举措落实得力,问题整治彻底,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良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形成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予以推广交流;对敷衍塞责,粗枝大叶,流于形式的要对有关领导予以通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整改不力,问题时有发生的地区和部门集中开展“回头看”行动。在总结验收环节,对弄虚作假,隐瞒失实,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好此次专项行动,确保工作组织有力,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决定成立促进公正司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兵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范春锋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子堂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邢洪亮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任丽梅 市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把促进“公正司法”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建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围绕“公正司法”这一主题统筹协调推进五项工作举措,并通过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专项行动快速见效,法治环境持续改善”的原则,通过专项活动,使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委政法委将通过执法检查、执法巡查、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加强信息报送等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和督导指导,并对落实五项工作举措不力,司法不公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法治环境改善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宣传,通过“典型”引路不断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