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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市委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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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关于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优化贷款流程,切实推动我市企业走多渠道融资道路,显著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银企对接工作。围绕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及时汇总形成企业融资需求和企业信息清单,组织向银行机构进行推介。2017年,组织召开大型银企对接会2次。

  (二)减免银行贷款涉企收费。推动银行机构落实监管政策要求,及时清理收费项目,严禁不合理收费和贷款附加条件,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调低收费标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取消不必要环节的收费。

  (三)推动企业通过上市渠道实现融资。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座谈会,研究企业上市工作;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分析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县(市)区工作调度会议,推动各县(市)区上市工作。

  (四)积极推动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促进尚未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与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接;充分发挥“营口市中小企业持续发展基金”作用,帮助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应对短期资金困难,使其能够利用过桥资金按时还款续贷。

  (五)增加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能力。加强银担合作、发挥担保增信功能,与银监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优化银担合作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我市风险控制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优质融资担保公司提供风险分担、减免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等优惠合作条件。

  四、行动步骤

  此次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动员阶段。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途径对上市奖励等关系营商环境的金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研服务阶段。各级政府金融部门要结合2017年度各项工作要求,加大调研力度,了解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制定我市推进营商环境及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驻营各金融监管机构要对支持小微企业获取金融服务及出台的措施设立相应指标,开展定期考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政府金融办将会同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营口银监局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总体验收,通过随机抽查金融机构行动进展情况等形式进行重点验收。专项行动组要总结金融服务专项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深度分析、提出建议,建立健全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统筹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督查调度。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月为单位,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组。

  (三)加大问责力度。专项行动组将不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一把手”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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